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猪瘟疫苗注射,严守“五不”

猪瘟疫苗注射,严守“五不”原则

猪瘟作为一种高度传染性疾病,对养猪业造成严重威胁。为确保养殖生态与可持续发展,注射猪瘟疫苗时需严格遵守“五不”原则。

猪瘟疫苗注射,严守“五不”

一、不注射失效疫苗

有的养猪户买回猪瘟疫苗后,未及时注射,又未按疫苗保存方法正确保存,导致疫苗失效,接种后不能起到预防效果。因此注射猪瘟疫苗应做到购买疫苗后及时注射,并严格按疫苗的运输与储存条件执行,这样才能有好的预防效果。

二、不过早注射

有些养猪户给刚出生几天的仔猪注射猪瘟疫苗,这样做不妥。因为初生仔猪能够从母乳中获得母源抗体,可预防猪瘟。如在这时注射猪瘟疫苗,将会干扰和破坏母源抗体的作用。据试验,在仔猪40日龄~45日龄、母源抗体开始消失时给仔猪注射猪瘟疫苗最好。

猪瘟疫苗注射,严守“五不”

三、不共用针头

有些养猪户在给猪注射猪瘟疫苗时,不注意针头消毒或更换针头,健康猪、病猪都用1个针头注射,从而造成相互交叉感染的恶果。因此在注射时,一定要更换针头或将针头消毒后再用。

四、不重复注射

猪瘟疫苗是一种弱毒疫苗,适量注射后,通过引发抗体产生而获得免疫力,具有1年以上的免疫期。如果在短期内重复注射此种疫苗,其抗体就会与毒苗产生中和作用,使猪容易感染猪瘟。

五、不在怀孕期注射

有些养猪户在母猪怀孕期间或母猪临产时注射猪瘟疫苗,这样做是不妥的。猪瘟疫苗能通过怀孕母猪的胎盘可能引起子猪死胎、流产或早产,因此注射猪瘟疫苗建议在母猪怀孕前或产子后进行。

猪瘟疫苗注射,严守“五不”

在养殖过程中,我们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,更要关注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。遵循“五不”原则,为养殖生态保驾护航。欢迎用实际体验验证观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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