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洲猪瘟恢复养殖指南发布
作者:茶乡韵士•更新时间:7天前•阅读4
9月4日,农业农村部发布了《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》,为我国养猪业带来了新的希望。这份指南旨在帮助养殖场在非洲猪瘟疫情后,科学有序地恢复生产,稳定生猪市场供应。
指南概述
这份指南详细介绍了恢复生产计划的制定、清洗消毒、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、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、哨兵猪放置等关键环节,旨在为养殖场提供全面的恢复生产指导。
恢复生产的关键
非洲猪瘟病毒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和药物,因此,清除病毒、防止病毒 入侵是恢复生产的关键。
步骤 | 内容 |
---|---|
1. | 全面清群:对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群,确保所有生猪都得到妥善处理。 |
2. | 清洗消毒:对养殖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,确保病毒被彻底清除。 |
3. | 设施改造:根据指南要求,对养殖场设施进行升级改造,提高生物安全水平。 |
4. | 管理制度完善: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,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生物安全。 |
5. | 哨兵猪放置:引入哨兵猪进行监测,及时发现病毒感染情况。 |
6. | 恢复生产: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,逐步恢复生产。 |
清洗消毒的重要性
清洗消毒是恢复生产的第一步,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。非洲猪瘟病毒对环境具有很强的抵抗力,因此,清洗消毒工作必须做到彻底。
消毒剂的选择
根据指南推荐,以下消毒剂可以有效杀灭非洲猪瘟病毒:
- 氢氧化钠
- 次氯酸钠
- 甲醛
- 戊二醛
空栏期与哨兵猪
空栏期是指从清群、消毒后至 引入生猪的时间间隔。通常情况下,空栏期为4-6个月,具体时长可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确定。
哨兵猪是用于监测病毒感染情况的重要工具。引入哨兵猪后,养殖场应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,一旦发现异常,立即采取隔离、采样、检测等措施。
非洲猪瘟疫情给我国养猪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,但《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》的发布,为我们指明了恢复生产的方向。只要我们严格按照指南要求,科学有序地推进恢复生产工作,相信养猪业必将迎来新的春天。
希望这份指南能为广大养殖户带来帮助,让我们携手共进,为我国养猪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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